【消息】深陷被结婚困局2年最快解决途径起诉离婚
闽南网4月29日讯 深陷“被结婚”困局2年了,诏安女子小陈终于盼到了一条好消息。昨天上午,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回复称,经研究及咨询省高院的法官,小陈想要领结婚证,最快途径就是直接向晋江法院提交民事诉讼,要求与晋江男子洪某离婚,然后再自行办理登记结婚。
对于省高院的这个回复,小陈昨天下午表示,如果实在没有办法,她也只能选择起诉离婚来解决问题,毕竟肚子里的宝宝等不及了,无法再拖延时间。
8年前,小陈的身份信息被堂妹盗用,与晋江一男子假结婚骗钱,在真相大白后,“被结婚”的小陈却无法“漂白”已婚身份,迟迟无法与男友登记结婚,而再过1个多月后,她的宝宝就要出生了(本报曾作连续报道)。
昨日上午,福建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贾丽芹副处长,给小陈打电话时透露了这一消息。贾丽芹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介绍,在了解到小陈的难处后,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相关的领导商议、研讨过多次,认为小陈的信息确实被登记结婚,而在现有的婚姻法法律框架内,并没有法律条款赋予民政部门可以撤销该婚姻,或断定该婚姻无效的权力。
“我们也很想帮到小陈,但是我们并没找到相关法律依据。是否无效婚姻,只能由法院定性,法院宣告无效,我们才能撤销。”贾丽芹表示,他们先后咨询了法规处以及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,得到的答案都是,现在小陈提交行政诉讼已超时效,走不通,只能走民事诉讼途径。
贾丽芹称,省高院的法官认为,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若干问题的解释(一、二)之规定,要解决小陈的问题,最好的方法就是向晋江市人民法院起诉,要求与晋江男子离婚,而后,小陈就可以与其男友领取结婚证了。另外,小陈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要求法院判决该起婚姻无效。
对此,簪华律师事务所杨建亮律师称,从民事的角度,起诉离婚,确实是当下解决问题最快的途径,但是他认为这并非最佳解决途径。
杨建亮认为,该起婚姻在登记时民政部门就有瑕疵,因为并非小陈本人去结婚的,小陈也可直接到龙岩或漳州民政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,对方不给办理就直接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,让当地法院来裁定原来的婚姻无效。(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陈青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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